目前大多数App在首次打开时,都会弹框向用户索要“网络”“通信录”“短信”“位置”等授权,如果你不同意,那很遗憾,App就会告诉你无法使用,为何现在的App会如此霸道?日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调查显示,受访者在使用App和小程序时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90.62%)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其中,不能使用的占比25.56%,仅能使用部分功能的占比65.06%。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年多来,四川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如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重点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知晓情况、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侵权形式、常见救济措施以及权益保护满意度等,回收有效问卷3726份。
5月9日,四川省消委对外发布了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超五成受访者不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超七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被认为是个人信息泄露最严重的行业,在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调查显示,72.24%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受访者认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中,“酒店餐厅消费点餐被迫扫码、留存个人信息”“办理电信等业务留存信息”“房屋买卖、装修留存信息”排名靠前。
另外,受访者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分别高达53.95%和50.07%,其次是通讯录(44.96%)、短信(43.67%)、手机存储文件(41.39%)以及通话记录(40.05%)等。QQ、邮箱、微信、微博、抖音等个人社交账号是受访者最担心被泄露的信息,占比高达55.71%,其次是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及手机号等。
四川省消委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消费者作为个人信息的产生者和提供者,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个人信息遭到侵害。
面临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情况时,应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拒绝提供和接受商品、服务无关联的信息,在使用应用程序时应阅读安全隐私协议,特别关注授权权限等,再决定是否接受。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照片、日程、行踪等个人信息时要慎重,建议设置信息可见范围,不轻易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在日常消费中要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载明个人信息的消费凭据要及时销毁,个人信息被侵害后应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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